为满足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卫生系统面向社会选聘工作人员41名,其中海港医院34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参加公开选聘共41名。各选聘单位的拟选聘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卫生系统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本次选聘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https://www.tsrcw.com/hgrcw/index.aspx)发布公告。在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不限户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月31日前取得,部分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1)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选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2月11日至2005年2月10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2月11日至2005年2月10日期间出生。
(2)毕业证书及专业。报考专业有具体专业要求的,须与岗位专业要求一字不差,有专业类别要求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5.部分岗位要求:
(1)岗位1—9
学历学校要求:纳入国家统招计划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院校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省内院校:河北医科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承德医学院、河北北方学院、河北大学、河北工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毕业生;②省外限该省骨干院校;③其他院校需具备所申报本岗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具备二级及以上医院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对符合①、②院校条件的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生无执业资格证书要求。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未取得本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2)岗位10-1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生无执业资格证书要求,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未取得本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在本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