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龙满族自治县关于公开招聘矿山救护队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经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程序,确定1名同志为青龙满族自治县矿山救护队技术负责人拟录用人员,确定17名同志为青龙满族自治县矿山救护队指战员拟录用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名单见附表),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应急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凯发网的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335-7159277
附:
原文标题: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矿山救护队员拟录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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