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河北石家庄长安区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考试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300人。下面是2022河北石家庄长安区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报名条件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5日至2004年7月2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2年7月底前取得的学历和学位;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2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的学历和学位;留学回国人员于2022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和学位)。
7.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四)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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