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在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选官制度,例如春秋战国时期的世袭制、汉朝的察举制、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隋唐至清末的科举制度,众多选官制度中科举制度的影响最为深远。
一、科举制度历史进程
根据史书记载,从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近一千三百年。
1.隋朝时期的科举制度
隋文帝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
2.唐朝时期的科举制度
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明经、进士两科是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1)唐太宗时期:扩建学舍,增加学员。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
(2)武则天时期:武则天破格用人,创立“自荐求官”的制度,始创武举和殿试。
(3)唐玄宗时期:唐玄宗时任用高官(吏部侍郎)主持考试,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
3.宋朝时期的科举制度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方法。
4.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实行八股取士,制约了中国科技、思想的发展。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八比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从四书五经取题,强调须以朱熹的集注作为准绳,绝对不允许自由发挥,而句子的长短、字的繁简、声调高低等也都要相对成文,字数也有限制。
二、科举考试程序(明清时期)
1.预备性考试
(1)县试:读书人在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前,首先要接受本县知县主持的考试,俗称“县试”。
(2)府试:县试通过后,再接受由知府主持的“府试”。府试及格的称为“童生”,取得童生身份后,才有资格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
2.正式考试
(1)院试:院试是国家科举考试的最初一级,院试包括岁试和科试两种考试。录取:童生通过岁试,即称为“生员”,俗称“秀才”。
(2)乡试:唐宋时称“乡贡”“解试”“秋闱”。录取:乡试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
(3)会试:会试又称“礼闱”“春闱”。录取:会试取中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4)殿试:会试后,贡士名义上再应由皇帝亲自主持。录取:殿试出榜分三甲,一为赐进士及第,一甲只有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若干人)为赐进士出身,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若干人)为赐同进士出身。在三甲内的都泛称“进士”。
三、科举制度相关诗作和成语
1.科举相关成语
连中三元:指一个人科举考试中身兼乡试第一,会试第一,殿试第一,即解元、会元、状元。
2.科举相关诗作
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赵嘏《残句》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孟郊《登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