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贫困县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上级部门发了100个残疾人用品,包括假肢、轮椅、拐杖等,但是你县有500个残疾人。对此,你怎么办?
【参考解析】
为残疾人免费发放辅助用品是为了有效改善残疾人的机体功能,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方便他们出行,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现在我们的用品数量与残疾人人数不能完全匹配,在这种情况下,我要妥善处理,保障残疾人用品发挥最大功效。
第一,要下发通知,让残疾人了解情况。我们可以向全县的街道办和村委会讲解本次下发的残疾人用品的类型、数量、具体要求、领取方式,再由街道办和村委会协助我们将信息向残疾人传达到位,让残疾人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本次发放的辅助用品信息。
第二,要做好申请和登记工作。考虑到不同的残疾人对用品需求不同,而且有的残疾人家中已有所需的用品,因此此次物品发放采取自行申请、统一发放的方式。申请单中要写明所需用品的类型、家庭生活状况,并附带残疾人证明。另外,本次发放用品的数量不多,因此要请居民理解我们,在申请时尽量只考虑日常必需品,避免资源浪费。对于收集到的申请单,我们要进行汇总登记,并和物资进行匹配,看一下哪些物品有剩余,哪些物品不足。
第三,对于申请人员较多、物品不足的情况,要进行人员筛选。可以通过走访慰问的方式了解残疾人的日常生活需求,根据他们的需求程度,选择一部分残疾人进行物品发放。对于没有发放物品的残疾人,要表达歉意,解释情况,并且承诺在下批物品到达时,优先向他们进行发放。
第四,有序地开展物品发放、安装、讲解工作。由于残疾人行动不便,因此,可以由家人到民政部门代领,发放时要做好物品使用的讲解工作。对于部分有特殊诉求的群众,我们可以上门发放物资。另外,对于假肢、轮椅等需要安装的物品,我们要通知残疾人到康复辅具技术中心进行受助对象试配安装。
为残疾人解决日常生活所需,是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责之一。这项工作应该形成长效机制,未来不但要增加残疾人日常所需的物品,还要增加残疾群体的技术培训和康复训练,进而更好地帮助残疾人改善生活质量,参与社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