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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9日至2006年7月2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宁晋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2),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设置。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如为自设学科、交叉学科等情况导致学科专业代码不同,但与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也可报考。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4.学历、学位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他要求的,具体以岗位条件表为准。
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且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5.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三)以下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我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6.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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