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学位)较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按照报考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
咨询电话:0311—66009910,0311—66009335,010—85559330。
原文链接: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71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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